呼和浩特严管营运客车使用GPS 限速行驶
- 发布日期: 2011-10-08
- 生成日期: 2022/6/1
- 发 布 人: 卫通达
- 信息来源: 网上车市
出站前必须持有检验合格证,车身必须粘贴反光标识,必须安装使用GPS,大力推行后半夜的3个小时停车休息,不同公路等级实行限速行驶。这是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对营运客车的新要求,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呼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必须加强,客运车每日出发前,要严格车辆安全检验,检查全球定位系统GPS的良好程度,检验合格方可出站,客运场站要按需配备安全监督员。客运车辆出站前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印制的检验合格证,由安全监督员、司乘人员向乘客讲解安全逃生知识。营运客车要全部粘贴反光标识。客运企业要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客车驾驶人故意关闭、遮挡、损坏GPS监管设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屡教不改的,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呼市交通局、交警支队督促运输企业,大力推行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措施。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在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以下公路行驶时不得超过80公里、70公里、60公里/小时。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