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营运车辆未装GPS 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 发布日期: 2011-08-22
- 生成日期: 2022/6/1
- 发 布 人: 卫通达
- 信息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近日,记者从金华市运管处获悉,目前全市已启动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在这次整治中,凡发现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以及重点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重点营运车辆主要是指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及其它按规定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
据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执法人员将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彻底检查,重点检查营运驾驶员资质的取得是否合法。
“一旦发现有非法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即取消其驾驶营运车辆资格,并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这位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同时还将对辖区营运车辆进行检查,看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线路牌、道路运输证与许可证是否一致,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年审是否合格,消防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长途客车须配备双班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这位负责人说,执法人员将深入道路客运企业,逐一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整理:洪麓丰